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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下午 14:00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西路105号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一一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注:受市场之间的竞争影响,公司染料基本的产品价格同比下降,农药基本的产品价格同比增长。.

  本报告之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且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第十一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储备发展所需资金,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运营能力,结合公司自身情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计划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其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有效期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

  具体方案如下:公司及各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授信额度,授信范围有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开展融资活动(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依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的金额为准,本次授信的额度不等同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银行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2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6日(星期二)至05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7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06日上午 09:00-10:00举行2021年度暨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重点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详细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公开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许芸霞;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洪兵;独立董事:牟伟明

  (一)投资的人可在2022年05月06日(星期五)上午 09:00-10:00,利用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的人可于2022年04月26日(星期二)至05月05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入资产的人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的人能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芸霞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5人,会议出席人数、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会主席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0,027,994.7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561,054.8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8,181,348.01元,母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7,620,293.21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亏损,结合公司资金现状及实际经营需要,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别的形式的分配。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关联董事2人回避表决。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决定及2022年度薪酬的预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情况: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变更公司营业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该议案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决定于 2022年 5 月 17 日以现场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详细的细节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同日披露的《亚邦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别的形式的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40,027,994.70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0,561,054.8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18,181,348.01元,母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57,620,293.21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亏损,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及资金现状,经董事会审议,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别的形式的分配。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项:“公司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为: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企业后续持续经营。”公司2021年度未实现盈利,该年度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公司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并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稳定、长效的回报。

  公司近年受外部因素影响,根据省、市相关政府部门化工行业安全环保整治要求,主要产能长期停产进行提标整治。2021年4月起,两家主要子、分公司逐步恢复生产,尚有三家生产型企业停产中。同时,受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及行业竞争加剧的影响,公司染料产品销售未能达到停产前水平。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生产所带来的成本增加等因素,导致销售毛利率有所下滑。以上因素导致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亏损。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大多数都用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较为可靠的保障。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入资产的人进行回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在确保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红利。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2021年生产、销售等处于恢复期,尚有三家生产型企业未复产,业绩亏损,2021年度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所做出的重要决定,有利于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是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公司复产后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资金需求量大,为维持公司营运资金的正常周转,满足公司稳健发展的资金需要,本次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有利于维护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请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证券代码:603188 证券简称:亚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18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与关联方因业务合作而形成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根据2021年公司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发展预测,预计2022年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为722.34万元,关联董事2人回避了表决。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为1,122.34万元。2021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为434.60万元。

  [注1] 亚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常州亚邦制药有限公司股权于2021年12月通过拍卖转出,江苏亚邦爱普森药业有限公司系常州亚邦制药有限公司子公司,故自2022年12月起常州亚邦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均不再是公司关联方。

  根据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签署的关联交易协议,各方应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本公司按市场定价原则向关联方购买材料,属于正常和必要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有利于保证本公司开展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提供劳务或接受关联方劳务,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各项交易定价结算办法是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交易的风险可控,体现了公平交易的、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各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章程的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现阶段发展实际及进一步优化公司经营范围登记规范表述的需要,公司拟对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具体如下:

  变更前: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合成蒽醌、1-硝基蒽醌、分散红(R-91、R-146)、商品染料的生产;染料及助剂、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及销售(化学危险品凭许可证经营);上述产品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本企业自产的各类染料、助剂、化工中间体的出口及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商品和技术除外);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房产租赁;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的生产(危化品除外)。

  变更后: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项目:染料销售;颜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企业总部管理。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染料及染料中间体的生产(危化品除外)。

  鉴于上述事项,公司的经营范围变更,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现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上述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下属各级子公司江苏华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尔化工”)、连云港亚邦供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供热”)、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赛科”)、江苏道博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道博”)、江苏亚邦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邦进出口”)、宁夏亚东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亚东”)、江苏恒隆作物保护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隆作物”)、连云港市金囤农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囤农化”)、甘肃亚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肃亚邦能源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2年预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新设立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合计为 0.69亿元。

  江苏亚邦染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邦股份”)于2022年4 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及其各级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资金需求情况,为满足其正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求,确保其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下属子公司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各级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其中资产负债率70%以下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新设立的子公司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反担保等方式,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以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上述担保总额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时止。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与银行签署上述担保事宜项下的有关文件。

  经营范围:染料、染料中间体、助剂及副产品的生产(按许可文件所列项目经营);原辅材料、化工原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包装制品的销售;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市临江化工有限公司持有华尔化工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热能制造销售;电能制造并网销售;除盐水、软化水制造销售;煤渣、煤灰销售;供热设施销售及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亚邦供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亚邦供热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废水处理;焚烧处置医药废物(HW02)、废药物、药品(HW03)、农药废物(HW04)、木材防腐剂废物(HW05)、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渣(HW11)、染料涂料废物(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HW13)、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HW19)、无机氰化物废物(HW33)、废碱(HW35)、有机磷化物废物(HW37)、有机氰化物废物(HW38)、含酚废物(HW39)、含醚废物(HW40)、含有机卤化物废物(HW45)、其他废物(HW49,不含900-044-49、900-045-49)合计18000吨/年#;环保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连云港赛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噻唑、2-氯-5-氯甲基噻唑、转位三酮、2-(2-甲基苯氧基甲基)苯甲醛甲酸甲酯、三嗪酮(3-硫-4-氨基-叔丁基-1,2-三嗪-5-酮,4-三嗪-5(4H)-酮)、硫代卡巴肼(硫卡巴脲)、氨基钠、二氯频呐酮、樟脑磺酸(别名:D-樟脑-10-磺酸、L-樟脑-10-磺酸、DL-樟脑-10-磺酸)、尿嘧啶(别名:2、4二羟基嘧啶)、医药中间体的生产、销售(以上经营范围均不包含危险化学品)、进出口贸易;(危险化学品使用范围:液氯、甲苯、哌啶、水合肼、盐酸、硫酸、石油醚、甲醇、丙酮、、二硫化碳、甲醇钠、三氯氧磷、丙酰氯、2-丁烯醛、一甲胺、醋酸酐、乙酸,有效期至2022年2月2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70.6%的子公司恒隆作物持有宁夏亚东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食品添加剂、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及易毒制品)的销售;化工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农药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亚邦进出口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亚邦进出口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三嗪酮、嗪草酮、苯嗪草酮、草铵膦、噻苯隆、氟噻草胺、双甲脒、2-氯-5-氯甲基吡啶、啶虫脒、丁醚脲、嘧菌酯、烯酰吗啉、苯醚甲环唑、精胺、4-甲基-2-肼基苯并噻唑、三环唑生产;植物保护;农业科技研发、农业机械、农机具研发;农业技术咨询服务;蔬菜、花卉林木、农作物种植;农机服务、园林绿化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恒隆作物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恒隆作物70.6%的股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农药生产;农药批发;农药登记试验;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70.6%的子公司恒隆作物持有金囤农化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溶剂红111(透明红GS)、溶剂红52(透明红H5B)、溶剂红149(荧光红HFG)、溶剂红146(透明红FB)、溶剂红135(透明红EG)、溶剂红168(透明红KLB)、溶剂红169(透明红2Y)、溶剂红179(透明红E2G)、溶剂红207(透明红CHA)、溶剂黄33(柠檬黄4G)、溶剂黄157(柠檬黄HGN)、溶剂黄114(透明黄3G)、溶剂黄176(透明黄3GL)、溶剂橙60(透明橙3G)、溶剂橙107(透明橙R)、溶剂蓝63(透明蓝GN)、溶剂蓝35(透明蓝2N)、溶剂蓝36(透明蓝AP)、溶剂蓝59(油溶蓝N)、溶剂蓝78(透明蓝GP)、溶剂蓝97(透明蓝RR)、溶剂蓝104(透明蓝2B)、溶剂蓝122(透明蓝R)、分散蓝359(油溶蓝4G)、溶剂紫11(透明紫ER)、溶剂紫13(透明紫B)、溶剂紫31(透明紫RR)、溶剂紫59(透明紫R)、溶剂绿3(透明绿5B)、颜料黄147(颜料黄GN)、分散红F3BS、分散红CNB、分散红WW-3BS、分散红SBWF、1,4-二羟基蒽醌隐色体、1-甲胺基-4-溴蒽醌、4-溴-N-甲基-1(N)-9-蒽并吡啶酮、2-氨基-4-乙酰氨基苯甲醚、氯化钙、醋酸钠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禁止和限制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江苏道博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江苏道博100%的股权。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无机酸制造(该生产项目的筹建,筹建期内不得从事任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51%的亚邦制酸持有甘肃亚邦能源科技100%的股权。

  甘肃亚邦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于2021年1月,目前处于建设阶段 ,暂无财务数据。

  具体担保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公司将根据担保协议签订情况和具体实施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本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提供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担保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各级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的持续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公司本次的担保行为,综合考量了子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因素,整体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一致同意该担保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并对该项事项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对下属子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通过这次担保行为,能够缓解子公司资金压力,提高融资效率,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子公司持续稳定的经营发展。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有关法律法规。我们认为,本次担保行为是为支持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属于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的合理需要,上述为子公司核定2022年度担保额度的事项符合公允性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6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2021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7.10% 。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为0亿元(不含本次担保)。公司无其他的对外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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